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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16天后遭单方辞退 青岛欧亚之星迟迟未结清工资

时间:2024-08-23

信网8月22日讯(记者 赵宝辉 柴军宸)“半个月的工资一直拖着不给,这可如何是好?” 近日,市民李女士通过社交平台诉说了自己在平面设计师岗位上所遭遇的职场不公平待遇。她在6月20日加入了欧亚之星(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满怀希望地期待能够在新的工作环境中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仅仅过去了16天后,她就接到公司的解雇通知,并且没有收到应有的工资。

“当时面试达成口头协议,一个月试用期,转正后每月工资6000元,试用期按照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据李女士介绍,她是于6月19日通过招聘网站得知欧亚之星正在招募电商平面设计师。在向公司表达了入职想法后,李女士于6月20日进行面试,同日正式进入该司工作。然而,仅过了16天,也就是在7月5日,李女士就接到了公司通知,告知她作品设计一般,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因此决定单方辞退,并且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她的劳动报酬。“从入职以后,我尽职尽责,完成了多项工作任务,对于公司这样的辞退理由我不认可。”

更让李女士无法接受的是,尽管自己已被公司辞退,但是这16天的工资却至今没讨要回来。 “这十几天时间里,我的的确确付出了时间精力,应当得到这期间2560元工资!”李女士还向信网透露,在职期间公司也未通知她签署劳动合同。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女士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希望能够解决问题。但是,无论是在电话中还是面对面交谈时,公司方面的态度都显得极为敷衍,始终未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信网联系了欧亚之星(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孙女士。电话里,对方表示不认识当事人,需要进一步落实。随后,信网转而联系了公司另一位相关负责人马先生。提及此事,马先生说,“我们公司不差她这点钱,肯定会结清的。”不过,其并未明确结清时间。

青岛市人社局有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薪,并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还需要证明其行为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李女士的情况,信网咨询了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单律师建议当事人应首先收集证据,与公司协商。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截至发稿前,李女士(化姓)已经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结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赔偿等。同时,她还准备收集更多证据,包括工作邮件、加班记录、同事证词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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