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东新闻

网购榴莲干有虫子 淘宝赔偿50元顾客不同意

时间:2024-11-07

信网11月7日讯 “购买的榴莲干里面居然有虫子,商家赔偿50元就想了事。”近日,市民张女士在淘宝淘工厂天天特卖工厂购买了榴莲干。意外的是,拆开包装发现榴莲干里面有条虫子,于是,张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客服,想要寻求解决方案,但客服表示可以退款加赔偿50元,但张女士未同意解决方案。

10月12日,市民张女士在淘宝淘工厂天天特卖工厂购买了一袋冻榴莲干,一袋的规格为40g,价格为9.9元。几天后收到货后,张女士便打开包装进行享用,“咬了一口发现有个黑点,仔细一看是条虫子。”张女士表示非常不理解,于是第一时间联系了淘工厂客服求一个合理的解释,但对方表示可以退款外加赔偿50元。

张女士认为,自己是淘宝的老客户了,可没想到出现这样的问题。在张女士看来,这就是在销售不符合食用标准的食品,理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给予1000元赔偿。根据消费者的说法,当自己把赔偿请求告知后,遭对方拒绝。

针对张女士的遭遇,淘工厂客服表示他们对商品出现的问题深感抱歉,愿意承担责任。“为了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建议消费者用下单的账号联系我们。”淘宝客服则表示,“平台非常重视消费者反馈的问题,并已经启动调查程序,后续会让专员联系消费者进行处理。”

同时,信网也联系了榴莲干的生产厂商安徽省憨豆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根据企查查上预留的电话,多次拨打对方无人接听。

针对该情况,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网购的食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要求平台按照十倍或1000元赔偿,具体赔偿金额需要和平台进行协商,如若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柴军宸)

  • 上一篇:老师离职后工资未结清 机构称因私下收费给学生上小课
  • 下一篇:青岛地铁在建线路新进展 2号线西延段年底开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