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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证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验 青岛悦然假日酒店被罚

时间:2024-11-11

信网11月11日讯 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消息,青岛悦然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验,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警告并罚款1000元。

10月16日,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接到其他机关移送:青岛悦然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与峨眉山路交汇处长江瑞城二期商业塔楼(GJ3#综合楼7-12整层及部分1楼配套大堂)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验。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与峨眉山路交汇处长江瑞城二期商业塔楼(GJ3#综合楼7-12整层及部分1楼配套大堂)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经营活动,于2023年6月27日取得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青字第37B11T3170号),有效期至2028年6月26日,经营范围是零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宣传部移交违法线索《关于抄告“青岛美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91家出版物发行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核验工作的通知》,依据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青岛美鹿教育咨询游戏那公司”等118家出版物发行单位被列入暂缓年度核验单位的通知》,当事人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青字第37B11T3170号)应于2024年7月6日前完成出版物经营许可年度核验工作,经《2024年度出版物发行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核验工作的催告通知》催告,该证最迟应于2024年8月24日重新进行年度核验工作。

10月16日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接违法线索后对当事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参加2024年年度核验。 青岛悦然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核验,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罚款1000元。(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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