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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路上遇车祸致伤残 公司认为没签劳动合同不算工伤

时间:2024-11-18

下班路上遇车祸致伤残 公司认为没签劳动合同不算工伤

工伤鉴定书。(来源:受访者)

信网11月18日讯 姜先生是一名工程车司机,2022年12月的一天,他在下班路上遭遇车祸,经工伤认定为十级伤残。可如今,他经历了劳动仲裁后,依旧没有拿到赔偿金,公司一方青岛远鹏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远鹏”)虽然承认姜先生曾在公司工作,但认为公司并未与其签订合同,也没有为其投缴社保,姜先生就不能算作正式员工,自然不应由公司承担工伤结果。

“我自从受伤就没工作过,现在工伤认定已经一年半了,仲裁的判决也下来了,可就是拿不到钱。”姜先生是2022年9月下旬应聘称青岛远鹏的工程车司机,每天工资300元,如果一个月满勤就能拿到7000元。

2022年12月8日下午5点多,姜先生结束工作后,把工程车开回公司,然后开上自己的私家车准备回家,不料刚开出公司几百米就发生了车祸,导致其头面部外伤、颈部外伤、肋骨骨折。“交通事故认定我是次要责任,在医院和家里休息了好一阵,一直没法正常工作。”事故发生前,姜先生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他没办法继续工作,家里的经济来源也少了一大半。

“我是在下班路上发生的车祸,而且不是主要责任,应该被认定为工伤。”2023年3月,姜先生自行申请了工伤鉴定,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拿着这份鉴定结果,姜先生又申请了劳动仲裁。2024年7月,平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了裁决书,要求青岛远鹏支付姜先生工资及各项补助金共154828元。

工伤认定有了,劳动部门的仲裁裁定也有了,可姜先生至今没有收到这笔赔偿,“我找公司要,公司就说没跟我签合同,跟我没有劳动关系。”

“他不是我们的正式员工,没签合同也没投保险,就是干一天活儿结一天工资,怎么出了事就得我们赔偿十多万?”杨先生是青岛远鹏的负责人,在他看来,姜先生只是公司的临时工,“他在下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受伤,我们确实应该有所表示,但这个金额我认可不了。”

杨先生表示,姜先生确实曾在公司工作过,但仲裁判定的金额太高,“现在生意不好干,这十多万我们也很难拿出来,这样的结果我要继续上诉。”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曹严龙认为,没签劳动合同、没投缴社保并不能成为阻碍工伤认定的理由,反而说明企业还存在着用工不规范、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从目前的工伤认定和裁定书看,姜先生已经通过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进行了证明,公司一方拒绝赔偿的理由并不能站住脚。”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认为,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期履行支付义务,姜先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李如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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