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玉梅)近日,阳泉市政府收到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作为被省政府确定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城市,阳泉市将依据该方案制定结合当地实际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这标志着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将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对医务人员制定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按照《方案》,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为,结合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工作特点和本地实际,以及不同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长期激励。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并按相关规定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同时,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现有绩效工资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试点地区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线,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在当地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以内。公立医院申报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财政工资总量包干和医疗服务收入等因素量力而行。鼓励通过扩大服务面,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严禁借改革之名,提高收费价格,转嫁改革成本,增加患者负担。公立医院主管部门根据公立医院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原则上不高于本单位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3倍,副职人员薪酬可按主要负责人薪酬的80%左右确定。鼓励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要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制定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与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鼓励公立医院主管部门探索引入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综合考虑患者满意度和社会评价等因素,对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试点市市直属及区属公立医院全部列入试点范围。2018年3月底结束试点,为期1年。试点医院将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严肃分配纪律,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