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科技厅获悉:省委、省政府已出台《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省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成果年均增长1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50%,综合科技实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成为全国重要的大数据、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和信息产业基地,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1 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我省将实施科技政策创新行动,制定、出台、落实一批激励作用更大、适用范围更广的新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制定、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使“智有所值、劳有所得”。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我省还将制定、落实一流的人才引进政策,以及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评定政策。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使用、处置和收费管理自主权。
2 壮大主流媒体,提高媒体传播力
我省将实施科技服务民生行动,将深入实施低碳创新行动,加强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技术的开发与示范,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我省还将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加快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和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以太原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龙头,推动各地建立文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支持科技创业孵化器开展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支持优秀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传播,及优秀古典艺术衍生品的开发与产业化。推动“互联网+”文化,推动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培育数字出版新业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壮大主流媒体,提高媒体传播力,运用现代全媒体传播技术扩大文化影响力。
3 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决策的主体
在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建设行动方面,我省将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决策的主体、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成为科技创新组织的主体、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用3-5年时间,培育30个具有国际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创新型企业。我省还将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整合成果、人才、资本、平台、服务等创新资源,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示范区,或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我省将取消科技成果鉴定,改由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科技成果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公共科技成果两年内未转化的,强制挂牌交易,巩固技术合同认定制度,落实国家有关技术转让减免税优惠政策。我省还将实施多元科技投入和科技金融融合发展行动。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支持上市、挂牌科技企业,通过增发股份和发行债券等方式实现再融资。鼓励保险公司和银行合作,采取“政府+保险+银行”的风险共担模式,使无担保、无抵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贷款。
本报记者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