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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关于改革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公布

时间:2017-04-28

  厘清招商引资部门职能,推进各级投资促进机构改革;研究解决“招什么”“从哪招”,出台更加“管用”的招商政策,重视项目包装保证“招得到”;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投资环境。4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让招商引资工作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转型升级。
  投资促进机构

  “三化三制”改革
  省商务主管部门是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牵头职能部门。省投资促进机构在省商务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下,负责推动全省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工作,制定、分解并督促落实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动落实招商引资各项政策,组织对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和考核,推进落实省级层面重大合作协议等。
  对投资促进机构实行“三化三制”改革。科学设置省投资促进机构的内设和派出机构,实行事业部制。深化投资促进机构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员工岗位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坚持国际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方向,与时俱进建设高素质招商引资专业队伍,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各市、县投资促进机构也要按照“三化三制”要求积极推进改革。
  “一把手工程”
  更要形成“合力”

  省直相关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各市、县要切实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各类开发区(园区)是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要科学规划、积极招商、搞好服务。
  推进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改革,强化驻外办事机构招商引资职能,发挥窗口和桥梁作用,做好区域招商工作。积极探索在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商务代表处,聘请招商代表开展招商工作。积极发挥各类商会招商引资平台和中介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
  制定和适时更新
  产业指导目录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订《山西省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明确招商的重点和方向,科学指导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工作。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优化和更新目录。各市、县、开发区(园区)根据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指导目录,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进一步细化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
  研究解决
  “招什么”“从哪招”

  围绕我省构建多元化中高端现代产业体系提出的“六大工程”,各级投资促进机构要认真调研,掌握各市、县、开发区(园区)及企业的招商和产业配套需要,解决“招什么”的问题;聘请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有影响力的行业知名人士作为招商顾问,运用大数据手段,分析潜在投资者的背景资料、发展现状、总体战略规划和潜在投资意图,解决“从哪招”的问题。
  做好策划包装
  提高项目对接成功率

  省、市投资促进机构要认真编制全省及各市招商规划,制定招商地图。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项目的审核把关,采取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方法,认真做好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提高项目对接成功率。
  投资信息平台实现招商资源实时共享
  加快建设山西投资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招商资源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功能,实现全省招商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实现招商资源实时共享,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
  系统定向精准招商打好招商引资工作的组合拳
  围绕行业配套和创新发展,瞄准高新技术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积极开展产业模块化招商。围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产业链延伸招商。积极开展小分队招商,锁定重点客商、重点项目,制定个性化招商方案,组织专业招商小组,坚持不懈跟踪招商。大力开展专业招商、以商招商、会展招商、委托招商。
  鼓励各市、县、开发区(园区)用市场化的方法,积极探索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打好招商引资工作的组合拳。
  出台更加“管用”的
  招商政策

  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把政策用足用好,明确扶持对象及条件、扶持标准、受理机关、扶持期限、办理程序和时限,使投资者充分得到政策支持保障。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全面系统梳理我省当前的财政、税收、科技、教育、土地、金融、投资、物流、人才等支持政策和水、电、气等要素政策,对标先进地区进行全面优化,使我省各类政策针对性更强、扶持力度更大、操作更简便易行。各市、县、开发区(园区)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以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更加“管用”的招商引资政策。
  打造六“最”
  投资环境

  省、市、县及开发区(园区)要优化办事流程,全面实行投资审批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理,加快实现网上办理。要积极创造条件,向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分析、项目代办、要素保障、投融资等全链条服务。设立、公布投资咨询和投诉受理专线电话,实行专人值守、首接负责制,对投资者的咨询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答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接访、答复质量,努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投资环境。
  联动机制加大推进招商引资力度
  各级商务、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投促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责、通力合作,加强在项目储备、签约、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对于重大投资项目需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由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报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各市、县、开发区(园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签约、谁负责”原则,加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力度。
  电子督办系统
  全程跟踪

  省投资促进机构要建立全省招商引资项目电子督办系统,与省政府“13710”电子督办系统互联互通,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限时办结、超时预警、办结销号制度。各市、县人民政府作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跟踪和监督。
  招商引资纳入
  年度目标责体系任考核

  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对各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省商务主管部门、省投资促进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山西省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招商引资的成效和质量,在考核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等指标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招才引智”,加大重大项目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的考核权重。
  省级财政设立5000万元专项经费
  省级财政设立50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用于省级招商项目前期工作补助、省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省级组团参加的国内外招商引资及投资类展会活动、省级重点招商项目的包装推介及项目库建设、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建设、购买社会服务和干部队伍培训等专项工作。各市、县、开发区(园区)也要设立专项经费,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正常开展。晨报记者杜哲蓉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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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晨报讯 (记者 杜哲蓉)4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山西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省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工作。研究解决我省招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确定全省招商引资重大事项和有关政策,协调落实需要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孙跃进兼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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