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杜哲蓉)4月25日,太原市政府公布《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太原市财政每年安排落实300万元会展专项扶持资金,努力将太原打造成我省会展经济核心区和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会展城市。
根据《实施意见》,太原市会展项目从三个方面着力:首先要巩固提升现有品牌会展项目,加大对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力和群众基础的现有品牌会展的支持力度,在原有基础上做大做强。
其次,创新发展新型会展项目。依托山西产业优势、历史文化资源优势、人文资源优势、清凉太原环境优势等,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首批示范城市为契机,创新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展会。
最后,引进一批成熟品牌会展项目。引进有利于太原市发展的大型国家级会议在太原定期举办,同时鼓励引进一批符合太原产业特色、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影响力较强的国内外大型会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