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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

时间:2017-04-28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 王晋磊)今日下午,吕梁市纪委通过吕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官方微信公布了5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柳林县三交镇高家焉村村委会原主任刘海军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刘海军在负责实施村里田间路拓宽改造项目中,采取加大工程费用的方法,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6.89万元据为己有。经柳林县纪委常委会议2017年1月12日研究,决定给予刘海军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没收其非法所得6.89万元上缴国库。●孝义市下堡镇槐树园村村委会主任贾茂理侵占五保补助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贾茂理使用村民程某(智力残疾)相关手续为程某办理了五保供养,在程某及其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贾茂理将本应补助给程某的五保补助金共计1.74万元据为己有。经下堡镇党委会议2016年12月7日研究,决定给予贾茂理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所占补助金已全部退还给程某。●汾阳市石庄镇胡家社村报账员王兴富私自分配危房改造指标问题。2015年,王兴富在办理危房改造事务时,利用职务便利,向村委隐瞒其儿子王忠文户口不在村里的实情,没有进行民主评议便把村民范某退出的危房改造指标给了王忠文,对其房屋进行了改造并领取补助1.14万元。经石庄镇党委会议2016年9月9日研究,决定给予王兴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所领取补助金已全部退回石庄镇财政所。●离石区吴城镇下罗堡村党支部书记马建锋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问题。2015年,马建锋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每户收取100元费用,涉及195户,共计1.95万元,坐收坐支,加重群众负担。此外,马建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吴城镇党政联席会议2016年9月14日研究,决定给予马建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下罗堡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石楼县和合乡呼延山村党支部书记呼振晔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被问责问题。2015年,呼振晔在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时,不正确履行职责,将该村贫困户以零报告上报,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经和合乡党委会议2016年9月24日研究,决定给予呼振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查期间,和合乡政府已针对该村开展了贫困户再识别工作,识别出建档立卡贫困户33户、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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