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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之歌】我省450个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受表彰

时间:2017-04-29

◆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高出要求比例10.39%◆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低于要求比例2.89%本报讯(记者尚慧辉)“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我省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66个集体“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256名个人“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90个集体“山西省工人先锋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我省2个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7名个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个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过程中,省劳动竞赛委员会采取1:2差额评选方式,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以严格纪律、好的作风优中选优,逐级推荐,严把廉洁关,最终形成我省推荐名单。在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山西省工人先锋号评选中,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根据11个市总工会、14个省级产业工会的推荐,经过基层单位公示、初审、市级公示、复审、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评审、全省公示等相关的程序,共评选出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412个。此次推荐评审特征突出:一是“特”,表现为四个突出,突出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突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主基调,突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时代要求,突出选拔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二是“精”,减量提质,名额减少、评选质量提高,坚持“三个面向、三个倾斜”,即: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向一线职工、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向基层和企业班组倾斜,向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人员倾斜;严格限制党政领导干部参评,严格限制农民人选中的农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科教人员中的小学校长、医院院长、幼儿园园长的比例,此次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占50.39%,高出要求比例10.39个百分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31名,低于要求比例2.89个百分点。三是“严”,体现在评审程序、廉洁审查、评审纪律等各个环节,对廉洁审查更严格,上报的初选名单必须有市委或市政府盖章或市委委托劳动竞赛委员会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市总工会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同级纪检部门的负责人签字。凡是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违反国家计生政策,劳动关系不和谐,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评选时严格一票否决。四是“广”,充分反映了我省产业结构和行业分布的特点,此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共涉及16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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