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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民商事审判庭试行审判责任制

时间:2017-05-03
本报5月2日讯(记者 李飞飞)今日,记者从太原市委政法委获悉,在太原市司法体制改革中,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在全省法院中实施民商事审判庭全面试行审判责任制工作,同时,首批入额的96名员额法官组成14个审判团队26个合议庭,构建起了专业、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自去年6月1日,太原中院开始在民事审判第三庭试行审判责任制工作以来,审判责任制改革已初见成效,审判长、主审法官责任心增强,审批程序简化,办案质量大大提升。在此基础上,今年,市中院在所有民商事审判庭全面试行审判责任制,强化主审法官办案的作用,调动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减少案件审判行政化管理环节,同时,配套试行审中监督、纪检监督、责任追究和预防干预等司法监督机制,确保放权与监督并重。与此同时,市中院以原有的审判庭室为基础,按照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监、执行、信访等职责任务的不同,将首批入额的96名员额法官组成14个审判团队26个合议庭,“1+1+N”“1名审判长(主审法官)+2名员额法官+N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的审判组织模式基本形成,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供了组织保证。审判团队完成组建后,市中院明确由未入额的法官担任法官助理,庭长根据案件任务适时对其调整分工。同时,注重强化和优化院庭长的监督机制,加大审判绩效考核,依托信息化办案平台对法官办案流程实时跟踪监控,确保审判责任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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