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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项补贴 支持养老机构

时间:2018-03-21

  本报讯 (记者何宝国)省政府法制办昨日公布《养老机构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养老机构今后可领多项补贴。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资金按床位数、补助标准和建设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床位数以养老机构建设实际建筑面积、国家规定的新建和改造床均面积标准进行核定,申报床位数超出核定床位的,按核定床位数进行补贴,申报床位数少于核定床位数的,按申报床位数进行补贴。补助标准为:新建每床位补助5000元;改造每床位补助3000元。

  养老服务业贷款贴息资金按照项目实际贷款数、贴息利率、贷款期限进行分配。贴息项目包括用于投资建设养老基础设施和购置发展养老服务业设施设备的贷款。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分期向项目单位发放贴息资金。贴息利率按照核拨贴息资金时人民银行公布的最高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若贷款利率低于最高贷基准利率的,以实际贷款利率计算。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按照项目投资额和财政负担比例进行分配。补助范围为国家投资的敬老院、老年公寓、养老中心、光荣院等养老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按床均建设投资的80%进行补助,省级配套资金每年安排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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