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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国有煤矿矿山将进行地质环境治理

时间:2018-03-21
本报3月20日讯(记者 要维维 张磊)今天,记者从太原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质环境专项治理项目推进会上获悉,今年太原将全面完成12个国有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5个土地复垦项目。

会上,记者了解到12个国有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5个土地复垦项目均已列出名单,各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是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对项目实施负总责。

列入2016年度的4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竣工并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包括西铭矿、官地矿、炉峪口矿、嘉乐泉矿;列入2017年度的2个项目,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竣工并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包括杜儿坪矿、东曲矿;列入2018年度的4个项目,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竣工并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包括白家庄矿、马兰矿、屯兰矿、东山煤矿。(西峪煤矿与西曲矿申请暂缓治理。)

土地复垦项目中,太钢尖山铁矿复垦项目将在3月底前,完成初设预算报告的编制和评审论证,5月底前开工,6月底完工并报请验收。另外,阳煤清徐碾沟煤业平口煤矿复垦项目、清徐东于桑树洼煤矿复垦项目、晋源区晋祠镇矿区复垦项目、晋源区晋源街办矿区复垦项目,将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复垦治理内容。

太原市将建立项目通报制度,实行每月定期通报。从4月起,太原市将对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土地复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摸底了解、评分。建立项目督察制度,市地环办每周对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促,同时还将定期不定期对各级政府重视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情况、配套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各项目按时间节点的推进情况等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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