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成强)38岁的刘某在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3月17日,再次醉驾被太原杏花岭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据该中队中队长介绍,当时在设卡检查点附近,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突然停在了机动车道内。民警发现后随即上前拦截,发现驾驶员刘某神情恍惚、车内有浓烈的酒精气味,对司机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其血液中酒精浓度含量为157mg/100ml,达到醉酒危险驾驶标准。
刘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就在民警调取刘某驾驶档案时,竟发现他在2012年6月5日22时许,就曾醉驾被杏花岭交警大队查获。
根据相关规定,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将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