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津市国税局始终坚持人才兴税这个核心,精准发力,采取“三补三提三化”的措施,把教育培训的成果实时转化为税收征管“生产力”。
一是补短板提素质,清单化管理。通过建立“素质提升清单”、“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三张清单,逐步形成乐观进取、廉政奉公、诚实守信、团结务实、敬业奉献的良好机关精神风貌和“鱼跃龙门、勇于但当”的精神文化,带动和谐机关建设。该局相继建立了“依法行政教育基地”、“精神文明创建教育基地”、“党建教育基地”和“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先后举办资料展评12次,开展经验交流5次,召开座谈会4次,形成9大类41小项300卷﹙宗﹚资料。组织开展道德讲堂40多场,举办职工趣味运动会2次。每年组织全体税干进行廉政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重温入党誓词,真正使广大税务干部政治上更加坚定,思想上更加纯洁,作风上更加自律,执法上更加规范。
二是补能力提本领,项目化推进。借助“网络在线、自学考试、警示教育、道德讲堂、业务比武、中心组理论学习、外出拓展学习”七个学习平台,推出“每日一题、每周一比、每月一讲、每季一测、每年一考、每年一评、每人一篇税收经济调研文章”的七个一强基固本工程,转活了教育培训工作的“车轮”。
先后组织开展《纳税评估》、《所得税汇算清缴》、《小规模纳税人发票系统升级》、营改增等教育培训24期。为了检阅培训成果,组织21名税务稽查人员对目标企业进行查账实践,共稽查企业75户,查补增值税596.86万元,罚款356.2万元,加收滞纳金72.28万元。在纳税评估方面,对245户疑点纳税人实施评估,评估税款达2750万元。
三是补差距提质量,差异化考核。将学习培训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对在省、市局各项培训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绩效考核指标予以加分,对学习培训开展不到位,不能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要求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将学习情况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凡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的评先评优。将学习情况与外部培训相结合,优先安排学习成绩好的同志参加总局、省局组织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培训,为干部学习培训搭建更高平台。将学习情况与督查督办相结合,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各单位学习培训情况进行适时抽查、督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选教育培训先进单位、“学习标兵”的重要依据,确保学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朱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