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要形成更加开放、更加有比较优势的市场环境。并提出具体任务指标,“十三五”末,我省新设企业活跃度、千人拥有企业数量、万户企业拥有商标数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消费者满意度跻身全国前列。
主要目标
《意见》提出,“十三五”末,全省将基本建成理念更加科学、体制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健全、法治更加完善、效率显著提高的市场监管现代化体系。
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企业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消费者放心选择、理性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新设企业活跃度、千人拥有企业数量、万户企业拥有商标数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消费者满意度跻身全国前列。
《意见》提出,将加强大数据监管。要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进综合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基层建设、推动社会共治。同时,还将继续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完善法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监管领域
《意见》提到,“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刷单炒信、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依法强化广告市场监管,继续以医疗、药品、食品、美容服务、化妆品、房地产、互联网金融等广告为重点。
同时,严厉打击销售低于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旅游、野生动物保护、拍卖、文物、粮食等领域规范管理。加强合同监管、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抓好中介服务机构的备案管理、规范中介组织的执业行为、加强会计监管、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力度、强化对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加强“扫黄打非”和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犯罪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此外,制定我省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战略品牌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推进实施促进品牌建设工作,加强对我省工商业文化的挖掘和保护,进一步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秀民族文化和独特技艺的“老字号”加快创新发展,开展我省“老字号”评定工作,推动本土企业健康快速绿色转型发展。指导和帮助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
支持和鼓励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形成一批商标品牌服务业集聚区,拓宽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积极引导注册并依法规范使用农产品商标以及地理标志商标。开展本省地理标志资源调查,运用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品牌 (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加强商标信用监管,将因商标侵权假冒、违法商标代理行为等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对商标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本报记者 聂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