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文)3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8年法规评估工作启动会,对即将开展的《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进行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卫东出席并讲话。
高卫东指出,要高度重视法规评估工作,精心安排组织,保证评估质量,为法规修改做好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有关各方特别是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作用,为制度创新、评估办法创新提供借鉴;要将文物保护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行政管理和百姓生活水平更好结合,扩大我省文物大省的影响力;要积极推进评估成果转化,推动立法修订工作。
《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自1999年4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为古城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更好地开展古城保护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对条例进行修订,同步开展立法后评估为修订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