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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反诈骗中心提醒高校学生谨防“校园贷”诈骗陷阱

时间:2018-03-30

王静画

本报讯(记者 杨帆 实习生 于洁)3月26日,记者从太原市反诈骗中心获悉:近期有不法分子目标对准高校,利用学生以个人身份信息贷款分期购买手机的方式进行诈骗,提醒大学生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落入“校园贷”诈骗陷阱。

小刘是太原市某高校一名在校大学生,每月的生活费800元钱,于是想找一份兼职来赚取多一些的生活费。在室友的介绍下,小刘认识了同校同学师某,并得知了一种“刷单”的赚钱方式——从APP平台上分期购买手机,把购买回来的手机直接转给师某。师某再转给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承诺帮小刘来还清分期贷款,并给他一定报酬。师某告诉他,“刷单”不仅可以自己赚钱,也可以拉同学或其他人来一起挣钱,每多拉一人,就可以多挣一笔报酬。

一听不用自己还贷,还有报酬拿,小刘便答应了师某的请求。2017年4月,小刘在自己的手机上下载了几个网络贷款平台的APP,并实名注册,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分期购买了三部手机,总价值1.5万多元,随后,便把购买回来的手机直接交给了师某,自己也拿到了相应的报酬。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贷款也都是按时偿还的。直到2017年12月,还款期到了,可是钱却迟迟没还,于是小刘就联系同学师某。师某先是说公司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一些时间来处理。再后来,师某告知小刘公司联系不上了,小刘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诈骗分子利用高校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等特点,在大学校园内以“给报酬”为诱饵,让他们以自己的名义,在大学生网络贷款平台帮助其贷款分期购买手机,事后给大学生几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现金作为“报酬”,并承诺所有贷款均由自己来还。一旦贷款成功,这些诈骗分子便人间蒸发。

警方提醒,学生在申请借款或分期购物时,要明确自身是否确有需求,衡量自己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关乎自身信息、财产安全的事情,要多方求证,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一面之词,更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甚至将身份证借与他人使用。也切莫贪图小利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或太原市反诈骗中心电话0351-411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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