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0日讯(记者 王冠兴)记者今日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获悉: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对我省实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工作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出台了相关政策。
2018年我省国家、地方和高校贫困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
1、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高校专项计划: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以上“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村居民。农村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农村户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招生计划志愿。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上述专项计划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1)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2)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3)高校专项计划:按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招生学校及专业待教育部下达专项生招生计划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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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贫困县名单
一、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36个)
太原市:娄烦县;大同市:天镇县、阳高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大同县;长治市:武乡县、壶关县、平顺县;朔州市:右玉县;晋中市:左权县、和顺县;运城市:平陆县;忻州市:神池县、宁武县、五台县、河曲县、静乐县、偏关县、五寨县、保德县、繁峙县、代县、岢岚县;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吉县;吕梁市:临县、石楼县、方山县、中阳县、兴县、岚县
二、省级贫困县(22个)
1、省定贫困县(17个)
长治市:沁县、沁源县;晋城市:沁水县、陵川县;晋中市:榆社县;临汾市:古县、安泽县、浮山县、乡宁县、蒲县;运城市:万荣县、闻喜县、垣曲县、夏县;吕梁市:离石区、柳林县、交口县
2、插花贫困县(5个)
太原市:阳曲县;朔州市:平鲁区、山阴县;晋中市:昔阳县;吕梁市:交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