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谦)4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卫小春率队赴平遥县,就《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卫小春一行深入平遥古城,实地了解古民居修缮、古城天面改造等情况,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草案修订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条例草案修订,向各方面专家征求意见,认真收集基层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使条例草案修订更科学、更符合实际;要加强协调,完善联系沟通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把条例草案修订工作做扎实,为平遥古城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