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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四警”联动 共建文明交通

时间:2018-04-03

现阶段重点治理主干道、次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

本报讯(记者曹秀娟)太原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4月2日起太原市推行交警、巡警、特警及派出所“四警”联勤联动机制,共同开展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这就意味着,今后省城不再只是交警拥有交通执法权。

据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太原市交警支队队长秦书伟介绍,现阶段重点治理主干道、次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执法重点是禁行黄线区域违法停车。对小街巷的乱停车问题,将以管理教育为主。

为了使巡警、特警及派出所民警尽快拥有交通执法能力,三警种民警都经过了两周全天候“跟班作业”。今后,“四警”将联合开展静态(停车)综合治理工作,有分工也有协作,对机动车违法停放,特别是占用机动车道违法停放,依法开展纠违、贴单、拍照、录入等工作。

交警支队各大队负责辖区所有道路的静态交通(停车)秩序管理,主要负责快速路、主干路的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对参战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巡警支队、特警支队主要负责辖区次干道的静态交通(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并与各辖区交警大队密切配合,实现无缝对接。分局派出所按照所辖行政管理区域,负责小街小巷(支路)的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并与各辖区交警大队密切配合,实现无缝对接。

同时,巡警支队、特警支队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配合交警支队开展交通整治。派出所负责协调街办、社区,与辖区交警大队,联合开展小街小巷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协调辖区道路临街单位,对本单位门前人行便道上设置的非机动车存放点进行责任管理;负责取缔辖区内临街商铺、单位,在便道内私设地锁、圈占道路资源等行为;开展文明交通宣传、违法劝导等工作。积极依托街办、社区网格化管理,形成共同参与交通管理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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