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外公布,2018年1月、2月份全省各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个县依次为:阳高县、天镇县、右玉县、五寨县、五台县、岢岚县、河曲县、左云县、神池县、古交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的后10个县依次为:稷山县、新绛县、交城县、文水县、高平市、石楼县、襄汾县、洪洞县、兴县、孝义市。
同时,通报批评吕梁市岚县、阳泉市盂县和临汾市吉县3县因未及时整改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运维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数据有效性不足,要求上述各县加快问题整改,吕梁市、阳泉市和临汾市做好督促检查,确保所有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3个县的整改落实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8年2月份全省各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综合指数排名显示,阳高县、左云县、五寨县、五台县、天镇县、广灵县、右玉县、隰县、神池县、沁水县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县。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的后10个县依次为:石楼县、孝义市、文水县、高平市、新绛县、兴县、洪洞县、侯马市、柳林县、稷山县。
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空气质量排名倒数后十位的县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空气质量改善的细化实施方案,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加大对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察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不打折扣,切实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此外,全省通报批评大同市灵丘县、吕梁市岚县和临汾市吉县3个县因未及时整改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运维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数据有效性不足。特别是吕梁市岚县和临汾市吉县已经连续2个月因数据质量问题无法参与排名。要求,3个县的整改落实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据悉,今后,凡因数据质量问题无法参与排名的,一律以最差处理。3个县的整改落实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报记者 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