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炼)4月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和省文物局决定,从现在起至2020年底,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据山西省公安厅有关部门介绍,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文物犯罪案件123起,抓获文物犯罪嫌疑人87人。2018年第一季度,又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7人,追缴各类文物1710件,成功侦破了一批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对全省文物犯罪活动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
此次专项行动将明确打击重点,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影响恶劣、案情重大的文物犯罪案件,不仅要集中警力快侦快破,更要依法从严快诉重判,真正形成对文物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形成斗争合力,更有效地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新格局;强化文物安全基础工作,严密防范文物犯罪,紧紧抓住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的有利契机,最大限度遏制文物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