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曾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我省早在2011年就开始了探索。临汾市古县成为我省首家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县,县财政予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000元。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综合待遇,减轻亡者家庭丧葬费用负担,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
目前,我省共有太原市的迎泽区、杏花岭区、小店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经济开发区,和长治市襄垣县、长治县,晋城市阳城县、沁水县,吕梁市柳林县、交口县、中阳县,临汾市古县、蒲县等16个县区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目前补助标准最高的是临汾市蒲县,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每人2000元。
从首个区县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以来,截至2018年2月,全省共为2.283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发放丧葬补助金共计2029.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