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提供3000元至30000元医疗补助金
本报太原4月11日讯(记者 贠娟绸)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年龄18周岁以下家庭经济困难的患儿及家属,即日起,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救助。
此次救助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效果良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救助对象包含神经、消化、泌尿及生殖、肌肉骨骼、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和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等6大类72个病种。救助范围限定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年龄18周岁以下(含)的城乡患病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依据患儿医疗费用自付情况,一次性提供3000元至30000元医疗补助金。
卫计委特别提醒,患儿法定监护人提出医疗费用救助申请,填写《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从定点医疗机构领取),交至患儿曾经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的定点医疗机构,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据了解,实施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山西省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山医大二院、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长治市妇幼保健院、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妇幼保健院、运城市妇幼保健院、泽州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