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太原市的医疗机构将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4类分类标准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由专业部门进行收取、统一清运。
自今年5月份起,太原市将在山西大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太原市人民医院三家医院试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区、县分别确定1所一级医院进行试点。预计6月底前,太原市各级医疗机构将建立详细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流程,并且准备好相应所需的场所和工具及容器。同时,计划在2020年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覆盖全太原市各类医疗机构,并与环卫局有关部门进行连接,力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本次垃圾分类不包含医疗垃圾,如针管、针头、在传染区使用的药物废品和医疗废品、麻醉类、精神类、易制毒类药品的废弃包装等,必须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其余未被患者污染的输液瓶、药品包装等可按照可回收垃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