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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529名农村幼儿教师办理养老保险

时间:2018-04-16
本报讯 (记者张勇)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共为1529名农村幼儿教师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相关规定,凡年满18周岁以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委员会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2010年1月1日起在岗并经县(市、区)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由农村幼儿教师个人、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按1:1:1比例分担。 截至目前,太原市农村幼儿教师参保人数1529人,共为321人发放养老金24.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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