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文)4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卫东出席并讲话,副省长陈永奇作情况汇报。
陈永奇说,条例实施一年来,我省坚持依法治汾、依法修复、依法保护,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责任体系,健全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长效机制,统筹规划、防治结合,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高卫东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对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查摆问题,务求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