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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首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

时间:2018-04-17

本报讯(记者 郑璐 通讯员 张鹏飞)4月13日,晋城市首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城区南街办事处金华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成立。这里的居民摇身变为股东,人手一本股权证,每年可以拿到集体资产分红。

城区南街办事处金华社区于2012年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管委会,大胆探索“村民转股民、资源转资本、引资转引智、有形转无形”的导向新模式。今年1月,该社区入户宣传、协商讨论。之后,经过清产核资、股权量化、制定章程、选举机构、注册登记等程序,金华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成立。

据悉,该合作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作为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内部转让的凭据。股东则有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方法、监督经营管理活动、财务收支等权利。社区居民时露平高兴地说:“作为原始股民,我拿到了农龄股130股,这不仅仅代表着我每年能拿到现金分红,更可以参与到集体资产的管理中。”

“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将极大地激活农村资源,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社区居民以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额将享有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居民收益不变,真正实现村民变‘股东’的重大转变。”城区南街办事处金华社区党支部书记李进才告诉记者,村民的年终分红将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的三者关系,经营性净收入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即提取公积公益金等费用不少于20%;股东红利分配不超过80%,切实维护村民的根本利益,让广大村民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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