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蕴)4月18日,记者从省农业厅得到消息,为了改善我省农产品田头市场“零、散、弱”面貌,提质升级农产品田头市场,为农产品田头市场建设提供标杆,2018年我省将建立10个省级田头市场示范点。
农产品田头市场是建在农产品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市场所在村镇及周边村镇农产品流通,主要开展预冷、分级、包装等商品化处理及交易活动的重要环节,对提高农户营销能力,实现农产品产后“存得住、运得出、卖得掉”,发展农产品直销和电子商务等新兴流通业态提供支撑。
田头市场主要针对产地蔬菜、水果商品化处理、储存需求明显的农产品;市场辐射范围内生产集中度高,生产主体组织化程度相对较高,已形成良好的市场基础;产业在全国或省内有一定美誉度和知名度。要求生产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产业可延伸性强。水果田头市场辐射半径20公里以上,辐射带动水果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蔬菜田头市场辐射半径10公里以上,辐射带动蔬菜种植面积3000亩以上。市场以实现产地农产品集散为目的,具备预冷(冷藏)、分选、加工、包装、配货和检测、交易信息等功能。场地交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冷藏(保鲜)库容100吨以上,20吨以上车辆可进入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