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瑞峰 通讯员 贾金理)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黄河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黄河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河曲县按照省渔政监督管理局有关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4月20日起,对黄河干流娘娘滩以上河曲段实行禁渔。禁渔期至6月30日,历时72天。
具体措施是:禁渔区在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渔获物。禁止电鱼、炸鱼、毒鱼。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拒绝、阻碍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严重违反规定的,移送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据悉,今年2月,原农业部决定启动实施黄河禁渔制度,禁渔期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