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机构专门化 审判人员专业化
本报太原4月20日讯(记者 雷清明)19日上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消息称,全省法院将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构专门化和审判人员专业化,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效率。
2015年以来,我省法院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存在的“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取证难度大”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针对性工作措施。比如,出台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卡拉OK著作权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此外,还建立了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专家庭,为全面提升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质效提供有力支撑。
据介绍,2015-2017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986件,其中刑事案件137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1件,全部审结。在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838件中,一审案件1613件,二审案件224件,再审案件1件,审结1773件,审结率97%,调解结案709件,调解率达40%。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商标权纠纷案件870件,占53.9%;著作权纠纷案件427件,占264%;专利权纠纷案件148件,占9.1%;其他类型案件168件,占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