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21日讯(首席记者 栗美霞)“五一”小长假将至,旅游市场又将迎来一轮出游高峰。4月19日,山西省旅发委特发布出行提示,提醒游客要合理安排出游计划,在选择旅行社时要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及行程计划等。
——要合理安排出游计划。黄金周和小长假是游客集中出行时期,对人流集中所带来的等候和拥挤,要有心理准备,不要冲动烦躁。在旅游出行前一定要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目的地的天气、客流量以及交通情况等,合理安排出游计划,做到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拥挤,要正确对待,理性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旅游秩序。
——要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应当选择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注意查看证照的有效期。没有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经营旅行社业务属于非法经营。
——要签订旅游合同。游客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加盖旅行社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旅游费用中所包含的项目做到心中有数,特别要注意行程、景点、交通、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转团、拼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如接受自费项目,必须与旅行社签字确认。
——要理性购物。要正确对待推销人员推荐,购买土特产、纪念品时要三思而行,积极听取导游和其他游客的善意提示,理性购买。购买贵重物品,如手表、金银饰品等时要慎重,要看清产品介绍,购买后要索取正式发票。
——要依法合理维权。游客要学习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对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服务纠纷,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有关约定进行协商,也可向所在地的旅游部门进行投诉。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必须依法维权,理性维权,避免以过激的行为扩大事态。
——要争做文明游客。游客外出旅行时要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从随手带走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守时自律等小事做起,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在“五一”假日期间注意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绿色旅游、和谐旅游,如遇到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现象、旅游不文明行为可进行监督和举报,可拨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和山西省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1-773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