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强化水环境质量源头控制,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晋城市环保局3月底前将为晋城市全市166个入河排污口设置标识牌。今后只有明确标注的排污口才能排放废水。
为强化源头管控,晋城市各县(市、区)环保局、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对辖区内所有涉水企事业单位排污口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出排污口166个。针对这些排污口,环保部门将为其挂上标识牌,标识牌包含入河排污口名称、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标准、排放方式、负责人、监督电话等信息,要求设置在离入河排污口较近的醒目位置,且立柱高度为1.5米,便于公众监督,从根源上保障了河道水质。同时,对未列入名单的排污口,环保部门将一律认作非法排污口予以取缔,或认定通过暗管非法排污予以依法查处。据悉,4月15日前已完成入河排污口标识牌的检查验收工作。
(侯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