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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打造“山西制造”制高点

时间:2018-04-24

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试点启动

本报讯(记者贾蕴)“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集成优化创新资源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产学研用合作机制为手段,打造贯穿创新链、产业链、金融链的制造业创新生态系统,全面提升我省制造业竞争能力。”今年年初,我省定下了到2025年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工作的“大盘子”。近日,省经信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试点的通知》,分期分批进行创新中心试点,先期在有条件的急需领域开展。本年度重点支持重点领域为碳纤维、铝镁合金、合成金刚石等新材料;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装备、煤机装备、能源装备等装备制造业;酒、醋、乳、中药等特色消费品行业;智能制造、增材制造等基础制造领域。

创新中心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业技术创新的制高点。我省对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总体定位为以制造业企业为主体,以协同创新为取向,以产学研合作为基础,由制造业企业、科研院所、高校、金融机构等各类创新要素自愿组合、深度融合,按照企业运作模式建立的省级重大创新载体。

记者了解到,创新中心试点根据不同领域的创新特点、发展需求和现有基础,可采取以下三种组建模式:一是一家主导组建。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等有关创新资源(也可联合金融机构),对行业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产业化工艺进行开发和研究,为整个产业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二是多家联合组建。行业内一家骨干企业牵头,联合其他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紧密型产学研合作体,以突破产业发展瓶颈为核心,以“工程化”研发和成果快速“产业化”为目标,面向产业链重点环节及广大中小企业,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技术输出、研发服务、人才培养和产业化服务。三是依托联盟组建。牵头企业依托具有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团队的省级以上产业技术联盟,建立以联盟制度为基础,并具有相对独立的协同创新组织,形成以联盟决策机构和常设执行机构为支撑、体系上协调统一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重点推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制运行的紧密型产学研合作组织。

据悉,各地各部门每一领域只能申报一家。省经信委对通过核查的创新中心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经过1—2年建设,并通过评估验收后,将正式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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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创新中心试点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以下9个方面。

1.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有一项或若干项有待突破、可形成国内领先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技术,或有前瞻性、有望在国际上领先的技术。

2.有产业链的重要客户、上下游企业、相关重点学科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单位作为中心组建成员。

3.有吸引可持续投资和产业化、商业化运行能力,组建过程中成员单位有资产或资本等合作,全部组建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

4.有科学合理的章程或规章制度,包括科学的决策机制、自主经营机制、内部财务、人事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和成员单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合作长效机制等,有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等规定。

5.有系统可行的发展规划,包括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成果转化产业化目标、经费筹措(包括政府资助)计划、研发投入和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自主运营的进程计划等。

6.与我省本领域的主要研发机构或高校、科研院所有紧密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队伍,建有技术专家委员会作为内部咨询机构。

7.有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及技术带头人,有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研发人员和工程技术人才的能力。

8.有开放合作交流机制,可为我省本行业本领域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形成以市场化机制为核心的技术输出和产业化扩散机制。

9.各依托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综合实力,共同签订了合作协议,能从条件、人才、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对平台的建设、发展及日常运行管理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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