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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报3月份11市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情况

时间:2018-04-25

本报讯(记者程国媛 通讯员王毅)省环保厅4月24日通报了今年3月份11市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情况,大同等6市均受到不同程度奖励,11市均不同程度被扣罚资金。

从统计情况看,3月份全省11市二氧化硫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未被扣罚,在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方面有不同程度恶化,均受到了扣罚,11市共计扣除罚金3984.64万元。大同、长治、朔州、晋中、运城、吕梁6市共获得奖励1357.95万元,其中,大同获得奖励最多,为438.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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