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书敏)记者4月23日获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市司法局、太原市律师协会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太原市范围内探索建立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制度。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法院按照就近便利原则负责定期接收和指派实习律师到市、县(区)两级法院及派出法庭实习,并为每名实习律师指定1名至2名员额制法官担任实习辅导老师,帮助实习律师全面了解审判工作,提高在实践中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作用,根据试行中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律师协会则做好实习律师人员组织推荐工作,严把实习入口关。
据了解,每批实习律师实习期为6个月,实习期间,实习律师需要做好审判辅助岗位的工作,包括审查诉讼材料、办理需要处理的程序性事项,主持庭前调解、刑事和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