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正式实施。4月24日,全省食药监部门进行了统一宣传——
4月24日上午,省城并州路上中正天街入口处格外热闹:
巨大的显示屏不断滚动播出《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食品快检台前刚买了菜的老人们让工作人员检测农残是否超标;宣传台前,更多的消费者则翻看着各种宣传材料,和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沟通、交流……
2017年12月1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范了“三小”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行为,给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4月24日,全省食药监部门对该条例进行了统一集中的宣传。
熙熙攘攘的人群,不断散发的宣传品,让众多的消费者和经营者了解了“三小”经营生产活动要遵守的规定,也让从业者和消费者一定程度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十点半左右,在巨大的红色“共建食品安全、共享健康生活”签字台前,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和食品行业从业者宣誓:“我承诺、我负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共建食品安全、共享健康生活。”
食品行业从业者、领誓人贾建民是锦上云的总经理。他告诉记者,锦上云是做日本料理的,有很多生鲜食材,对新鲜度要求很高,企业对食品安全非常重视。贾建民说,“‘做餐饮’前期规范很重要,起步之时规范生产也很辛苦。但是时间长了,收获也很大。在太原做了一年多,社会效益不错,有了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才能随之而来。”贾建民认为,“三小”条例的实施,对行业自律有了可操作规范,具体内容也很接地气,企业可以一条一条比对着做。条例不仅仅是规范了食品行业,也是对食品行业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大众健康负责。
快检台前,百货公司退休职工翟阿姨让迎泽区食药监局的检测员小王检测她刚从永辉超市买的生菜。小王切菜叶、放样品、加试剂,一番操作下来,3分钟,电脑打出了一张小票,上面有检测单位和时间、检测依据、检测样品,以及检测结果:农药残留项目合格。旁边的一位男士询问:“肉制品能检测吗?”小王说,“可以检测瘦肉精。”他赶紧说,“我去买肉……”
记者了解到,我省的“三小”企业摊点很多。李泽露和几个同事共同负责庙前地区的食药监监管工作。小李说,“我们以前对辖区内的小饭店备过案,有800多家。此次条例实施后,纳入监管的经营户会更多,任务会更重。我们一定要对照条例,做好‘三小’的管理工作,和全社会一起共建食品安全、共享健康生活。”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是“三小”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环境的行为准则,是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也是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引导生产经营者按照《条例》要求许可或备案,使其全面认识掌握生产经营要求和法律责任规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同时,要大力宣传尊法重信典型,弘扬尚德守法行业风气。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提高维权意识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本报记者 崔晓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