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鹏) 日前,省工商局下发通知,决定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对在本辖区内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屏、灯箱、霓虹灯等为载体的户外广告;以交通工具、升空器具、高楼建筑物等为载体的户外广告;以地下通道、车站、机场、重要路段等载体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严肃查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及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的户外虚假违法广告;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的户外虚假违法广告;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户外虚假违法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户外虚假违法广告;群众投诉举报中反映强烈的户外虚假违法广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广告,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等六类对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广告,促进户外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