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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 45批次车用汽柴油不合格

时间:2018-05-03

本报讯(记者王少斐) 5月2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为推进落实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抽查结果为,45批次车用汽柴油不合格,12批次车用尿素不合格。

据了解,本次共抽查了568家企业经销的1001批次产品。其中车用汽油552批次,合格547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辛烷值、苯含量、硫含量;车用柴油419批次,合格379批次,不合格4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硫含量、闪点(闭口)、冷虑点。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一些商家在油品运输过程中,不及时进行清罐,间接将油品混装;有个别加油站为获取更大利润,以次充好,直接购进低品质油品销售等。

此外,本次监督还对我省25家企业经销的30批次车用尿素进行抽查,合格18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40%。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产品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尿素含量过高或过低不仅不能提高氮氧化物的转化效率,反而会造成氨气的剩余,形成二次污染,还会堵塞尿素输液管及喷嘴。

被查出不合格汽柴油的企业包括:大同市绿岛汽贸加油站有限公司、太原尖草坪区新康甲醇燃料加注站、太原尖草坪同路加油站、运城市中航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等45家。被查出不合格车用尿素的生产企业包括:山西润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临汾市易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蓝盾环保有限公司等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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