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拟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引起市民关注,本版4月19日刊登了《垃圾分类应成都市新时尚》和《点赞“废品回收借力互联网”》,很多热心读者打来热线电话表示对此“有话要说”。
1 这是一场全民参与的“持久战”
太原市民周倩:我一直关注垃圾分类。这对于我们来说不是一个新话题,太原市从2015年就公布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和示范单位。垃圾分类是个十分精细的工程,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形成“肠梗阻”,使分类付诸东流。客观说此前的垃圾分类试点尽管成效并不显著,但积累的经验和教训,无不为实现垃圾分类提供努力的方向。
此次太原市垃圾分类首先强调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完整流程,并不是单一的某一个环节过后就不管了,这无疑是建立在此前试点的经验之上。特别是在推进垃圾分类明确时间节点、目标体系,还有具有约束性的强制措施,看得出决心和信心都很大,令人期待。
归根结底,垃圾分类不只是多了几个垃圾桶,而是理念的更新和行动的一致。应坚持以韧劲换时间、换成效。在推行过程中应驰而不息。推行有难度时要加大工作力度,反复耐心做工作;推行较为顺利时,更不能松懈,警惕旧习惯回潮,防止反复。将垃圾分类纳入“法”的管理范畴,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2 以小带大 从“娃娃”抓起
太原市退休职工李芝:扔垃圾不难,难的是分类扔。垃圾桶分类了,但是有多少人能分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无论在小区里,还是在马路上,我们扔垃圾时是否习惯了先看桶上面的分类说明,然后再分别投放?我认为在垃圾分类上除了现有的这些“事后”措施,还是应该从习惯入手。
改变成人的习惯是个很艰难的过程,而从幼儿园、学校开始破题就不一样了。孩子们愿意学,也乐意纠正大人的错误,所以我们才经常见“大人还不如一个孩子做得好”。而且当这些把垃圾分类变成一种习惯的孩子们长大成人,相信垃圾分类已经不再是一个城市建设中要解决的问题,而是生活中很正常的一件事。他们的孩子从小耳濡目染,自然也会继续下去。有报道说,日本为此花费了50年的时间,韩国也用了20多年。在这次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意见稿中,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体系,这是非常必要的,重点是如何落实,并能坚持下去。
3 念好“分类经”还需“紧箍咒”
热心读者张兴:我在深圳生活过5年,我切身感觉到实现垃圾分类必须从“提倡分类”走向“强制分类”。
深圳市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明确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公示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地点的,处2000元罚款;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的,处5000元罚款。而单位或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明确了责任主体,明确了处罚细则。也就是让各方必须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去做,否则就将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垃圾分类之所以说易行难,与缺乏具体罚则有很大关系,垃圾分类如果只是提倡、呼吁与引导,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等这些责任主体就难以感受到压力,难以改变垃圾分类难的困局,就像“开车违章就要扣分罚款”一样,违反了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就要受到处罚,划分各方的责任边界是实现垃圾分类的重中之重,这才能让垃圾分类真正落地生根,才能对垃圾的处理达到无污染化及可循环利用等目的。
芦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