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占富)4月10日7时10分许,朔州市平鲁区交警大队民警在304省道(平偏线)巡逻执勤,对一辆牌号晋B97××4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该车驾驶员当即出示了姓名“彭某某”的驾驶证。执勤民警在细心查看后,发现该驾驶证与正规驾驶证在颜色、字体等方面有差异,遂让驾驶员靠边停车后,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民警发现该驾驶证信息与交管查询系统调取的照片信息不符。经询问,该驾驶员交代了自己的身份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目前,裴某某已依法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