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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销大爷”被滥用,悲情营销套路多!临猗官方发声了

时间:2018-05-11

  “滞销大爷”专代言水果滞销?事实是商家为了销售产品,在打悲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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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运城临猗苹果也遭遇了“被滞销”。今年4月、5月,不少电商和微信公众号发表类似文章《果农急哭!7旬老人40斤苹果仅卖12元,每斤仅0.3元!产地深度走访,4000万斤苹果滞销,恳请爱心传递!》。

  5月7日临猗官方发布声明,这是虚假信息。

  针对这种“悲情”营销方式,临猗县人民政府发布声明:

  近期,多个电商平台发布了“临猗苹果滞销”的营销策划,利用打“悲情牌”方式营销临猗苹果,引起网友关注。这给运城果业的整体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经全面深入查证,该信息内容有诸多夸大失实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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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刻意突出残次苹果,博取同情

  声明称,报道中所选用的视频与图片均为早年拍摄。据查,报道所选用视频、图片均拍摄于2016年以前,有的还采用“摆拍”方式,刻意营造果农的贫苦形象。

  报道有以偏概全之嫌。报道中,为最大限度地博取消费者同情,电商刻意打造临猗苹果“丑”的特点,所呈现出来的苹果都是有果锈疤痕、麻点、黑点、龟裂的次等果,据调查此类苹果是客商将优质苹果筛选收购以后余下的残次苹果,仅占很小的比例,绝不能够代表临猗苹果乃至运城苹果的整体品牌形象。将这些残次苹果放在主流果品的位置上进行扩大宣传,显然是以偏概全之举。

  部分平台涉嫌虚假广告和欺诈营销

  个别平台采取不当手段,取得了加盖当地乡、村及果业部门公章的材料配合宣传,并且陈述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大多平台蓄意夸大果品滞销严重程度,造成了苹果价格的不合理波动。

  “悲情营销”对运城果业品牌造成损害

  一些微信公众号平台的消息主打悲情牌,是一种常见的营销方式。广东徐闻的菠萝、安徽一带的蜜桔等农产品也都曾被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营销,目的是为了吸引众人眼球,博取消费者同情,其出发点只是为了增加电商自身的经济利益,短期、局部的方便了果农售果,增加了少部分果农收益,但从全局和长远来看,损害的是运城苹果的整体品牌形象和全体果农的整体利益。

  临猗县政府表示,希望广大网民积极监督,理性对待网络信息,不要信谣,传谣。对于个别电商平台不惜丑化临猗苹果,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的不当行为,拒不改正、不配合消除负面影响的,临猗县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网传的消息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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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搜索发现,很多微信公众号都刊发了类似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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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开头一般这样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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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爷卖啥,啥滞销?这位大妈在山西陕西两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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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滞销的还不止临猗,陕西乾县的苹果也“滞销”啦,图片用的一样,连文章也写的差不多。

  虚假宣传将受法律制裁

  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对虚假宣传的经营者作出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所以,大家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平台和口碑好的商家,多选多看,免得中了个别商家打悲情牌的套路。

  苏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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