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茂玉违纪案。周茂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排下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接受超标准接待和违规公款吃喝;违反廉洁纪律,在党的十八大后,利用职权在住房方面为自己谋取利益。2018年5月,周茂玉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2、山西省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明轩违纪案。2017年,胡明轩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2016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和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2018年5月,胡明轩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3、天镇县委原书记姚振华违纪案。2008年至2013年,姚振华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2018年5月,姚振华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