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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委原书记姚振华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时间:2018-05-14

本报讯(记者 张荣妹)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天镇县委原书记姚振华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姚振华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姚振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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