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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人不系安全带高速交警现场处罚

时间:2018-05-15

本报讯(记者 陈俊琦)记者5月14日从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一大队获悉,该大队从5月10日起,开始对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被处罚人须通过银行缴纳5元钱罚款。

5月10日,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晋A271××和晋AV52××小轿车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遂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两名乘车人分别作出罚款5元的行政处罚。

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一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乘车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后,须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等四家指定银行的其中一家缴纳罚款。如果不缴纳罚款,将被纳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交警提示,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因此,开车也好,乘车也罢,请驾驶员和乘客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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