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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临汾吕梁运城太原被省环保厅约谈

时间:2018-05-15

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本报讯(记者 程国媛)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临汾、吕梁、运城、太原4市PM2.5浓度较2013年考核基准年降幅低于20%,未能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5月14日,省环保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委对4市进行集中约谈,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

2017年我省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了23.4%,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PM2.5下降20%的目标任务。但在11市中,临汾、吕梁、运城、太原4市PM2.5浓度较2013年考核基准年降幅低于20%,未能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省环保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委对临汾、吕梁、运城、太原4市进行集中约谈。

约谈中指出4市的问题有:与2013年相比,临汾市去年PM2.5浓度不降反升,上升5.3%,距完成“大气十条”目标相差25.3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总量减排指标也未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吕梁市2017年PM2.5浓度仅下降6.8%,距目标相差13.2个百分点,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指标未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特别是环境空气质量6项指标中有5项不降反升,且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增幅均为全省最高。运城市去年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16.9%,距完成目标相差3.1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总量减排指标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太原市去年PM2.5浓度与2013年相比下降18.5%,距完成目标相差1.5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总量减排指标未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

省环保厅要求,被约谈的4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气污染防治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意识、危机意识、攻坚意识,按照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有关整改方案在20个工作日内报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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