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5月15日讯(记者 张剑雯) 今天,省环保厅通报我省今年1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改善情况排名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三的分别为晋城、忻州、长治。
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按照水环境质量平均指数由高到低排列,平均指数越高,水环境质量越好。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2018年第1季度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全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为晋城、忻州、长治、阳泉、晋中、太原、朔州、运城、大同、吕梁、临汾。
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则是按照水环境质量改善平均数值由高到低排列,平均数值越高,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越大。1季度晋城、太原、吕梁平均数值分别以12.56、11.67、10.67位列前三位。其中晋城市的张峰水库出口、润城、赵庄、后寨断面改善,白水河断面由劣V类改善为V类;太原市扫石桥断面由劣V类改善为Ⅲ类;吕梁市岔口、野则河、北峪口、裴家川口、柏树坪断面改善,裴沟断面由劣V类改善为Ⅲ类。
省环保厅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靠后的市要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多措并举,尽快扭转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