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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营业场所必须达到30平方米以上

时间:2018-05-17

本报讯(记者 贾蕴)为规范农药经营许可审查行为,近日,省农业厅印发《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对我省行政区域内农药经营许可申请的受理、申请材料评审、实地核查和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予以规范。规定农药经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学历或经过专业教育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培训经历,营业场所面积和仓储场所面积要分别达到30平方米、50平方米以上。

农药经营许可实行一企一证,一个农药经营者只核发一个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人员情况、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布局、扫码设备及微机、计算机管理系统等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限制使用农药定点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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