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5月16日讯(记者 姚凡) 今天,记者从太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太原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科技创新12条),重点引导激励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据了解,《若干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12条创新政策措施。
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方面,重点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将通过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等政策措施,支持激励企业技术创新,依靠科技创新实现质量高、效益好、可持续的发展新路。
为打通科研成果转化通道,提升科技支撑产业升级能力。将通过鼓励企业引进落地国内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等政策措施,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把创新成果变成产业活动。
在加强企业创新平台创业载体建设方面,通过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等政策措施,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孵化和创新人才培养,增加科技创新供给,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太原市科技局负责人表示,今年太原市本级财政预算已安排科技经费落实《若干意见》的12条支持政策,只要是在2017年度发生的创新活动都在支持范围。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各条政策申报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太原市科技管理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